中共中央党校2017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时间:2017-03-21 14:40:59  来源:  作者: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生源不足,可接收原报考外校考生调剂我校(以下简称“校外调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专业名称 缺额
国民经济学 1
区域经济学 1
世界经济 3
文艺学 2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二、接收调剂程序

  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接收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登陆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18日9点开始,3月19日上午9点截止)填写调剂志愿,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2、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系统中按时确认复试通知。

  3、复试名单公示。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复试名单以研招办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三、复试

  具体复试事宜请参照《中央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志愿。考生须提前熟悉调剂系统流程。

  2、我校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请时间较早没有优先权。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统一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3、每名考生可填写3个平行调剂志愿(报我校或外校),不分优先级。但是,考生只能选择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接受了我校不同专业的复试通知,将以考生最先同意复试的专业为准。

  五、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力损失。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280434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82837456

  七、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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