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时间:2017-03-01 17:23:53  来源:  作者:

 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问题说明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个别专业(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根据生源情况会有所调整。

  2、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认定专业相近一般是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

  3、符合国家其它调剂录取规定。

  二、2017年预计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2月27日)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调剂 名额 备注
020104 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院 3 学术学位
020105 世界经济 国贸学院 3 学术学位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学院 3 学术学位
020202 区域经济学 经济学院 8 学术学位
020203 财政学 公管学院 8 学术学位
020204 金融学 金融学院 5   学术学位
020205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院 8 学术学位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国贸学院 8 学术学位
020208 统计学 统计学院 8 学术学位
020209 数量经济学 统计学院 7 学术学位
071400 统计学 统计学院、数学学院 6 学术学位
030107 经济法学 法学院 5 学术学位
050301 新闻学 新闻学院 8 学术学位
050302 传播学 新闻学院 8 学术学位
120201 会计学 会计学院 8 学术学位
120202 企业管理 工商学院 8 学术学位
120203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8 学术学位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计算机学院 7 学术学位
025100 金融硕士 金融学院 10 专业学位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统计学院 10 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国贸学院 10 专业学位
025500 保险硕士 金融学院 10 专业学位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学院 10 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调剂工作。教育部将于3月中旬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服务系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接收调剂信息,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对符合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调剂复试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学院

院系 代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电话
030 金融学院

苏老师13095002158、0991-7842101

张老师13899998236

031 统计与信息学院

孙院长13565964053

毛老师13139918149、0991-7843352

032 会计学院(只接收会计学学硕) 梁老师0991-7842120
033 工商管理学院(只接收企业管理学硕) 施老师13319803327、0991-7842078
034 经济学院

敬院长15276635186、0991-7843248

赵老师0991-7842105

035 公共经济 与管理学院

王老师15099678908、0991-7804606

赵院长18999242193、0991-7804605

036 旅游学院 张老师18016835069、0991-7842130
03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院长0991-7843939、13809915228

何老师0991-7843943、15999181473

038 新闻与传播学院 吕老师0991-7804649
040 法学院 王院长0991-7804692、13629920278
041 应用数学学院 李院长13366666604、杨老师0991-7842138
043 国际经贸学院

柴院长13199859620、0991-7842258

王老师0991-7842259

046 MBA学院 李老师7842073、784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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